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实施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分类培养,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突出科研训练和实践环节,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较强的创新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级研究型和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学硕士
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点,已在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国际法、刑法、经济法六个二级学科点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已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 700 余人。部分毕业生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
法律史:指导学生跟踪古代及近现代中外法律制度的研究动态,掌握本学科科学研究的方法与范式,把握中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及变革走向,以对我国目前的立法、执法、司法有所借鉴。开设《中国法制史专题》《中国法律文化》《西方法律思想研究》《西方法律制度研究》等课程。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指导学生理解并掌握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掌握本学科的研究动态及前沿问题,学会用宪法、行政法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宪法、行政法现象和行政案件。开设《宪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诉讼法专题》《立法学》等课程。
刑法学:指导学生全面深入地学习探讨刑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及分析思维方法,关注热点罪名在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和最新立法动态,把握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的发展趋向。开设《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犯罪学》《刑法解释学》等课程。
民商法学:指导学生掌握民法总论及各分支的基本理论与制度,掌握民法研究的基本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民法的基础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设《民法总论》《物权法研究》《债权法研究》《劳动法专题研究》等课程。
经济法学:指导学生系统深入地学习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财税法、竞争法、民事诉讼法与商事仲裁、证据法等基本理论与制度,掌握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基本思维与规则,学会对经济法理论和实务的基础性、前沿性的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研究。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理论与实务》《金融法专题》《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等课程。
国际法学:引导学生深入探讨有关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熟悉国际社会交往中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度,系统深入地掌握国际法基本理论与国际法的发展动向,具备独立研究国际法重要理论问题和分析国际关系重大现实问题的技能。开设《国际法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国际投资法及金融法专题研究》等课程。
法律硕士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旨在培养复合型、实践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注重法律思维能力与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实施双导师制,设置《职业规范与伦理》《法律文书》《法律谈判》《模拟法庭》等多门实务必修课,通过案例教学、法律实践、课外科研、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多种形式促进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业伦理的养成与职业能力的提升。此外,法学院依托律师学院优质教学资源加强对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的人才培养,并与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