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09:23:11    来源: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社科处 2017-12-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相关通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省市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党和国家重大创新理论以及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探讨广州改革开放重大思想理论问题,深入总结广州现代化进程重大实践经验,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推动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广州实践”二个方向列出参考选题75个(详见附件)。

设置重大课题、智库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共建课题以及委托课题共六个类别。
     1. 重大课题
    2018
年度,市社科规划办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创新理论,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系列课题,以委托研究的方式,另行部署,单独立项。
    2. 智库课题
   
智库课题是研究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课题研究必须紧扣广州现实,立足转化应用,预期研究成果必须抓住主要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智库课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广州实践”系列选题里择题申报。智库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管理费5000元)。
    3.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提出二个方向参考选题75个,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在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行选题申报。自行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应用研究课题的选题以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上有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管理费2500元)。
    4. 青年课题
   
青年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管理费1500元)。
    5. 共建课题
   
共建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
    6. 委托课题
   
委托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根据党和国家、广东省以及广州市不同时期的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定时提出的急需研究的应用对策性课题,以委托研究方式,单独立项。
    三、申报条件
    1.
广州地区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参加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
    2. 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报。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 已获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社科规划立项资助以及获《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
    4. 智库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课题的申报人年龄和课题组排前二位成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符合1982年12月15日后出生的条件)。
    四、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
申报人登录“广州社科网(www.gzsk.org.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方的“社科规划系统”图标,进入“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按申报指引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网上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再下载打印5份纸质申请表,格式可自行调整,内容不得随意增减,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具公章,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交广州市社科规划办。
    2.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时,
在《课题研究设计论证》中特别是研究基础-已有相关成果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发表刊物是广州地区高校校报的一律以广州地区某高校校报指代,否则该申报无效。
    3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4.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指导申报人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点击“通知公告”栏下方的“社科规划系统”图标,以科研单位管理员身份登录“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在系统中及纸质申请材料上提出审核意见(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制定申报项目汇总表,在纸质版报送截止日期前统一报广州市社科规划办。广州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5. 申请人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工作及项目申报系统的使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广州市社科规划办联系。
   
6.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1月10日,网上审核通过后(注意在网上看审核意见),方可打印纸质版报送社科处304,纸质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评审、立项与管理
    1
.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实行同行专家网上系统匿名初评,课题复评采用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评审结果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2.各类别课题的完成时间(自签订立项协议之日起计算):智库课题原则上在6个月内完成;其他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共建课题),属基础理论研究的,在18—24个月内完成,属应用对策研究的,在12个月内完成。
    3.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广州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8483125。

 

2018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

拟稿:林依 | 审核:刘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