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 年终评奖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17:02:1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

年终评奖的补充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的通知》(华师【2017】171号文),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文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年度考核实施,并配合学校做好考核工作。工作小组成员由院务会议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陈少华 王政忠

成 员:段吉方 李金涛 吴辛丑 孙雪霞 郭妙燕

陈建森 练春招 申洁玲

二、考核对象及要求

1.考核对象为本院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包括事业编制人员、预聘制人员、博士后等。

2.考核要求除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学院补充:专任教师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基本条件为:当年度承担全日制本科1门(含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无教学事故;且当年度在正规刊物或出版社公开发表过一篇/部(含一篇/部)以上的学术论文/著作等成果。

3.学校定凡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年度考核中可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

(1)受到省部级以上重大奖励者;

(2)教学、科研等工作成绩优异、成果突出者;

(3)在某一单项工作中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

4.学院各层面推优采用民主讨论、票决推荐方式进行。

三、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

内容

参加人员

备注

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3日

教职工在学院网页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和业绩总结,并双面打印。

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专业教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交教研室主任

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下午14:00时

学院召开考核评优会议。

第一段:14:00-16:00学院工作总结暨院领导述职述廉(五楼会议室);第二段:16:00-16:15系主任在本系范围内述职(中文系在五楼会议室,汉语言系在三楼第二会议室,编辑出版系在教研室,办公室系列在第一会议室,辅导员在团委办公室);第三段16:15开始各教研室、办公室考核推优(地点在各教研室,行政教辅在第一会议室)。

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收集并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2018年1月8日(星期一)上午前

各系、办公室提交年度考核结果和推优名单(含学校优秀和学院表扬名单)至院办。

系主任、党委书记和办公室主任

推优名单(含学校优秀和学院表扬名单)需按推荐顺序排序

2018年1月中旬

召开院务会议,确定学院考核结果和先进个人名单。

 

年度考核评优领导小组成员


2018年1月中旬

考核结果、评优结果公示5天


公布栏、网站

 

 

 

 

四、评优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15%的优秀比例,分配给我院的评优名额为:考核优秀14名、先进个人5名。我院以系和办公室为单位,按照教职工人数15%的比例,分配名额如下。(院长、书记参加学校中层干部考核,不占学院评优名额。)

单位(人数)

学校优秀(单位:人)

学院表扬15%(单位:人)

汉语言文学系(51人)

7.65

8

汉语言系(19人)

2.85

3

编辑出版系(5人)

0.75

1

行政教辅办公室(12人)

1.8

2

政工干部(6人)

         0.9                           

1

合计93人

14

15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执行,及时上报材料。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我校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过程中人员的聘用、解聘、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被评为优秀或合格等次的人员, 发放当年绩效考核奖金。

2.请各位教研室主任及时组织好本教研室的考核和评优工作,结果和考核表及时上报系主任,系主任评定后1月8日按时报学院办公室。

3.具体工作要求按学校文件执行。

文学院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


文件下载:华师2017-171号文.pdf


附件2:

附件8: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文学院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