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 16:13:07    来源: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关于放假的通知

华师办〔2017〕9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寒假从 2018 年 1 月 22 日至2 月 25 日止,共 5 周。2 月 26 日正式上课、上班。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安排,2017 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 2018年 1 月 11 日至 24 日,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后勤各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须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相关的人员及工作安排。

二、寒假期间,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党政干部、医生、护士、教学辅助人员及机关(包括学院)工勤人员,以及图书馆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后勤工人、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工人的休息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三、学校党政机关、图书馆、校医院、后勤各服务中心、公司、工厂及不能停工或生产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坚持工作和生产,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流休息,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春节放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2 月 15 日至 21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2 月 11 日(星期日)、2 月 24 日(星期六)上班。请需要值班的单位照常轮流值班。

四、寒假期间,机关、学院值班时间为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3:00 至 5:00。公司、工厂、后勤各服务中心等生产、服务单位的工作时间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

五、2018 年 3 月 3 日、4 日、10 日、11 日为 2017 年至 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各课程缓考时间,请各学院于 3 月 1 日(星期四)前安排好缓考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缓考学生依时参加考试。

六、2 月 23 日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请各学院登录:http://hscw.scnu.edu.cn/web网址查询学生缴费情况。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师生员工旅途和假期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防灾避灾工作,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使学生安全、文明、健康地度过假期。

八、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假期有关工作,并于 1 月 17 日(星期三)16:00 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党办、校办(请直接在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填报平台填报提交,提交后如有修改请及时联系校办综合科,避免重复提交,不需提交纸质版),以供假期工作联系。联系人:许拥旺、林杰,联系电话:85211547;技术支持:彭雪涛,联系电话:85211011。

九、为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寒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党办、校办将不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需办理各种公文、出具证明和介绍信、补发或换发工作证和学生证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 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前办理。印章室将于 2 月 23 日(星期五)起恢复办公。以上通知,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具体部署落实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