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集中办理在编教职工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8-01-19]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放寒假的通知》(华师办〔2017〕9号)精神,我办在寒假期间将为在编教职工集中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间为2018年1月22至24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3:00 至 5:00),请有需要的教职工在上述时间段内来我办办理(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大楼217室;联系电话:85214186)。
特此通知。
房改办
2018年1月19日
拟稿:杨瑞兰 | 审核:蓝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