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17:09:18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学院各支部:

为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组织生活创新,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提升基层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力,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粤组通[2018]9号)精神和学校组织部关于开展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近三年来,学院各党支部结合管理、教学、科研以及基层党建工作已经开展或者正在开展的具有创意、创新的组织生活实例。

二、案例要求

1.在主题选择上。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组织生活“党味”浓,内容丰富,贴近基层实际,既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原则性,又具有本单位特色。

2.在生活形式上。坚持规范化、注重实效性、体现庄重感,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召力强,能够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党员参与率高。

3.在活动成效上。对本单位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助力中心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既能展示基层党组织良好形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又能使参与组织生活的广大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可复制可学习的意义。

三、征集标准

1.突出主题。把握基层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和职责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先锋作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有较强的思想性、政治性。

2.注重创新。组织生活贴近时代的需要和党员的需求,聚焦组织生活中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吸引力不够等问题,在组织生活的手段、方式、载体、过程等方面大胆探索,思路创新,形式新颖,富于时代气息,具备创新特质。

3.特色鲜明。组织生活基本要素齐全,贴合中央、省委和学校要求,符合各基层党支部特点,贴近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内容充实,内涵丰富,操作简便,易于推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和较为广泛的适用性。

4.参与互动。组织生活吸引力强,认可度高,党员参与率不低于80%;注重发挥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观能动性,在参与中互动,在互动中参与,充分体现开放式、广泛性、互动性等特点。

5.富有实效。组织生活有计划、有组织、有实践、有讨论、有共识、有效果,有利于增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激发党员活力,推动中心工作,党员群众反映好。

四、案例申报

1.申报推荐。各支部在精心设计组织生活主题、认真组织实施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最具创意、创新的组织生活案例,并填写《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向学院党委申报,学院党委将根据前文所列“案例要求”“征集标准”审核把关,从中选择符合规定的案例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2.推送数量。各支部需报送1-2个案例。一般性的参观学习活动请勿报送。

3.案例要素。申报的案例一般包括五个部分(材料体例见附件2):(1)背景与起因,简要写组织生活主题与设计思路;(2)做法与流程,具体从三个方面介绍组织生活的组织及实施过程,一是准备工作,二是开展方式、过程及特点,三是后续工作;(3)效果与启示,简要写组织生活取得的实际效果及经验启示;(4)创意与评价,阐述对已开展的组织生活的评价;(5)相关资料,每个案例提供反映组织生活特色的高清晰度原图电子照片2-4张。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有感染力。字数在15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2000字。

五、集中展示

对征集的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征集标准和报送要求进行初审,择优选取优秀案例报送至省委组织部。同时初审合格的参评案例,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华师党建”等平台上进行集中展示。

六、征集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

七、征集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ngyuchen1202@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文一栋303学生工作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开展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活动,是激发各级党组织创新热情,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具体举措。各支部要把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活动作为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的重要载体,坚持设计先导、党员主体、实践为重的原则,加强组织生活的创意设计,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和培育,学院党委将适时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18315

组织生活创新案例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