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华师办〔2018〕2号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 2018 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 月 5 日(星期四)至 7 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 3 天;4 月 8 日(星期日)上班,补 4 月 6 日(星期五)的课。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 月 29 日(星期日)至 5 月 1 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 3 天;4 月 28 日(星期六)上班,补 4月 30 日(星期一)的课。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 月 16 日(星期六)至 18 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不能放假的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特此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