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把握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发展方向,制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发展规划、科研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

2.国家和省部厅局级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横向合作项目、国际(地区)间合作项目的申报、立项、合同签订、审核与管理;

3.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进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教育部、省、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5.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机构的建设、评估及管理;

6.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及科研成果的统计、鉴定和考核;

7.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转化的组织推进工作;

8.人文社会科学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