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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职工持因私护照短期因公出访国(境)外申办程序(2020年6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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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10个以上工作日(不含寒暑假时间),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长期外籍教职工及持境外居留证教职工赴国(境)外公务出差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1份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入境管理科,1份由所在二级单位存留。

2.提交邀请信复印件1份。如邀请信原文为邀请国本土文字,请另交中文翻译件1份。

3.《华南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预算表3份。

4.中文行程安排表1份。

5.覆盖出访期间的旅游医疗保险单复印件1份。

6.返校后,如需到学校财务处报账,需备齐以下资料:华南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预算表、邀请信、会议通知、因私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章所在页复印件、登机牌原件等,以及财务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另需提供出访者自行存留的《华南师范大学长期外籍教职工及持境外居留证教职工赴国(境)外公务出差申报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