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30 16:47:53 阅读次数:

办理借款业务的借款责任人,仅限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参编管理的外籍人员、预聘制人员、青年英才、博士后、南海校区一聘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校聘和院聘的非事业编制职工和应届毕业生不可作为借款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