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办理有关结算手续过程中,应及时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暂付款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全部冲销。 (2)借款人不按照规定时限核销借款的,按照“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财务部门暂停该借款人办理新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