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实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有什么变化? - 常见问题 -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1-12-15 20:09:10 阅读次数:

答:(1)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计作为个人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2)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