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个人收入申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 常见问题 -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1-12-16 18:35:34 阅读次数:

答:教职工其他收入及学生补助申报时间为每月的1—18日;校外人员劳务费申报时间为每月的1—23日。每年1、2月和7、8月的具体申报时间请留意当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