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写“预借票据申请表暨承诺函”;
2. 如果预借涉税发票,需填写交款单或借款单预缴税费;
① 交款单可到财务处现场填写,并携带银行卡刷卡预缴;
② 借款单中的经费项目需为横向科研经费或其他与收款内容相关非财政经费项目。
3. 携带经审批的以下材料至财务处指定柜台核税及借票:
① 预借发票申请表暨承诺函
② 华南师范大学收入解交和入账审批单或华南师范大学借款单
③ 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经费到账后,按规定办理入账手续,财务处重新扣税并原路退回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