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支出;
(3)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②火车票、汽车票、公交地铁票、出租车票、网约车票;③校外专家自行垫付的往返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