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和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佛山南海和汕尾4个校区。为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现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海外)。诚挚欢迎优秀青年人才加盟华南师范大学,我们携手并进,共襄发展。
一、学院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前身可追溯到1933年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数理化系的化学专业,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的专业和学系之一。1947年2月升格为省立文理学院化学系,1951年改建为华南师范学院化学系。2005年1月化学系整体搬迁至广州大学城,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化学与环境学院。2019年4月,学校调整学科布局,成立化学学院。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涉及三个学科门类(理学、工学、教育学)和三个一级学科(化学、材料、教育),是研究教学型的理工学院。
通过整合化学、材料等相关学科方向,化学学科2008年整体进入国家“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序列、2015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第一期)、2018年、2021年分别入选广东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第二期、第三期。化学学科目前ESI全球排名前3.00‰(截止2022年11月),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为B,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建设学科。同时,化学学院也是学校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4‰的主要贡献者。目前学院拥有化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化学与物理、化学课程与教学论等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材料与化工和学科教学(化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拥有包括“高能高安全性动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隔膜材料与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化学储能材料与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一批国家、省部、市厅级教学科研平台20多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32人,其中国家杰青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四青”人才4人(其中2021年、2022年申获海外优青各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2人,珠江学者2人、青年珠江学者2人,省杰青3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省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5人,南粤优秀教师2人。现学院面向海内外竭诚选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领域
电化学与能源存储、合成化学与能源转换、药物与分析化学、材料与表界面化学等四个学科方向,涵盖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药物化学等六个二级主干学科。
三、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四、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五、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详细申请指南请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099.htm
申报系统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
申请人应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于2023年3月15日前系统提交项目申请相关材料。申请人应于2022年4月6日前登陆申报系统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的填写和附件等材料的上传工作。学校将于2022年4月15日向省有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相关材料。
六、待遇及配套
1. 国家和广东省资助:协助申报人申请和管理国家和广东省资助的科研经费150-350万元及生活补助75万元。
2. 学校优厚待遇支持:
(1)聘任岗位:项目入选人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引进,入编,聘正高级职务。聘博士生导师,配备入选者每年至少1名博士生指标、2-3名硕士生指标(项目执行期内)。
(2)薪酬待遇:学校为入选人提供不少于60万元年薪,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入选人另可享受学校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上不封顶)及二级单位的奖励性绩效。
(3)安家和购房补贴:学校为入选人提供不少于200万元的购房补贴。
(4)科研配套经费:学校为入选人提供2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不含国家和广东省配套),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5)团队建设:全力支持入选人组建创新科研团队,聘期内为入选人每年配备青年人才助手2名(连续配备3年)。
(6)子女入学:入选人的子女可按规定申请报读附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坐落于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广东省唯一一所省直属一级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涵盖初中及高中学段,在广东省名列前茅,是广东省唯一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承办由广东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广东奥林匹克学校”以及经教育部和海军批准的“广东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是广东改革开放以来培养出高考总分状元最多的学校,其国际部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三。
(7)其他支持条件:①学院有充足的办学空间,为入选人提供足够的实验室场地和良好的办公条件,学校各职能部门以及学院将为申报人提供方便、快捷和完善的服务;②学校人事处、科技处以及学院组织同行专家为项目申报提供全程专业服务和指导;③协助入选人申请办理和认定省、市高层次人才;④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其在广州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⑤支持入选人申请地方人才公寓。
七、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1. 有意申报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简历发至化学学院制定邮箱(见下面),邮件请注明:“申请海外优青项目”。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达成申报意向后,我院将由专人负责联系并协助申报。
2. 通过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请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校,由我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86-10-62329133、6232593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联系方式:+86-10-62327021。
八、联系方式
联 系人:林老师(邮箱:lincc1995@163.com)
黄老师(邮箱:huangwei123@m.scnu.edu.cn)
联系电话:+86-20-39310187(办公室)
+86-15622140125(林老师)
+86-13286832325(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