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博士,副教授,现任法学院副院长。毕业于中山大学,主要从事理论法学、经济法学的研究,特别关注法律逻辑、法律谈判等学术领域。广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逻辑学研究会理事。出版《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研究》、《法律逻辑学》等著作多部,多次被评为“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等称号。